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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發開商給副市長一萬元 前華人市議員後悔未舉報

【本報悉尼訊】悉尼南區一名華人前市議員告訴新州廉政公署(ICAC)的調查聽證會,他後悔沒有告訴任何人,他看到一名華人開發商遞給當時的副市長一個裝有1萬元的信封,以換取這位副市長支出這位發開商購買議會停車場所提出的價錢。

前好事圍市議會(Hurstville Council)的工黨市議員黃紀嚴(Clifton Wong)周一告訴廉署,當他在2012年看到交錢時,感到恐慌和震驚。

他在接受廉署法務助理盤問時說:「這種事情,我非常清楚,這不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非法的。」

廉署正在審查前好事圍和喬治河(Georges River)議員辛迪(Con Hindi),巴達拉提(Vincenzo Badalati)以及前好事圍市議員桑松(Philip Sansom)是否接受華人開發商提供賄賂,以及海外旅行機票和住宿費用在內的好處,以換取2014年至2021年期間給好事圍幾處開發項目的投票支持。

廉署還調查這三位市議員是否在對這項開發項目審批的投票表決前,故意沒有宣佈他們與三位華人開發商Philip Uy,Wensheng Liu和Yuqing Liu之間的利益衝突。

廉署在上周的調查聽證會上還追查華人開發商Philip Uy時任副市長辛迪10,000元,以「獎勵或引誘」他支持三位開發商利益的進一步指控,它涉及2011年和2012年可能購買好事圍市政廳擁有的格洛斯特路(Gloucester Road )停車場。黃紀嚴於1999年至2012年在好事圍市議會擔任議員。

廉署調查聽證會此前獲告知,好事圍市政廳已收到GR Capital公司在2011年主動提交的購買停車場意向書,這家公司與Wensheng Liu有聯繫。

市政廳當時拒絕了這一要求,並決定進行競爭性招標程序來出售這一停車場。

廉署獲告知,市議會正在2012年初考慮GR Capital和Deicorp兩家公司的投標。

在上周的調查聽證中,黃紀嚴告訴廉署,他的朋友、好事圍房地產經紀人Philip Uy曾與他聯繫,安排與當時的副市長辛迪在2012年見面喝咖啡。

黃紀嚴說,他帶著這位華人開發商去辛迪副市長的家,Uy給了辛迪一個信封,並告訴這位副市長,他有興趣為購買格洛斯特路停車場提交標書,並希望辛迪不要支持另一家競標的開發商。

黃紀嚴告訴調查聽證會, 辛迪接過信封後說,「謝謝」,但沒有打開信封。

他作證說,當時該信封「要麼沒有正確密封,要麼沒有封上,當他(辛迪)拿著它時,它稍微打開了一點。」

當被問及他能看到裡面是甚麼時,黃紀嚴回答說說:「我可以看到裡面有一些綠色和棕色的鈔票」。

黃紀嚴表示,他和Uy不久後就離開了辛迪的家。

他說:「當我們在屋外,走下台階時,我問Philip Uy,我說,『你付錢給辛迪?』他說,『是的,我不希望他幫助其他開發商』。」

「我問他,『你付了他多少錢?他說,『10,000元』。然後他還對我說,『你把我帶到這裡,你看到他拿了錢』。在他對我說完這句話之後,我就僵住了。」

黃紀嚴說,他從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這筆錢,他也不知道錢是從哪裡來的。他說,他已經決定不會在2012年9月的地方市議會競選中尋求連任,並且「不想讓自己陷入困境」。

調查聽證會黃紀嚴告知,在市議會於2012年7月4日表決同意接受Deicorp公司對停車場的投標後,Uy因沒有中標很不高興。

廉署獲悉,桑松,黃紀嚴和辛迪在7月25日的一次市議會會議上提出撤銷讓Deicorp公司中標的動議,該動議獲得通過。

他說,Uy後來聯繫了他,因為他想讓辛迪退還現金。

調查聽證會被告知Uy在10月份給黃紀嚴發了一條短信,上面寫著:「大哥,請盡快幫助見他。我需要錢繳稅」。

黃紀嚴說,他感到有義務幫助明歸還Uy給辛迪的錢。

在給Uy的一條短信回復中,他寫道:「作為介紹人,我也有責任。這對我來說是另一個重要的人生教訓。信錯了人。」

廉署獲悉,黃紀嚴告訴Uy,他曾試圖就這筆錢與辛迪聯繫,但沒有成功。Uy後來給他發了一條資訊,部分內容如下:「大哥,沒有必要再追他了」。

這位前華人市議員告訴調查聽證會,他最終與辛迪進行了交談,後者表示他會退還這筆錢,但據黃紀嚴g所知,這筆錢從未退還過。

在周一接受盤問時,黃紀嚴否認編造交這筆現金的事件。當被問及為甚麼不報告時,他回答說:「我很恐慌,我很震驚。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我希望我當時報告它,但我沒有,現在我很後悔。」

辛迪和桑松兩位前市議員尚未到廉署的調查聽證會接受盤問據。這一聽證會正繼續進行。(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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