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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新規守護員工心理健康 明確僱主有責任杜絕身心傷害

【本報墨爾本訊】維州全面實施保障員工心理安全與健康職場權益的新規。

副州長兼工作安全與交通事故委員會廳長卡羅爾(Ben Carroll)宣佈,2025年職業健康與安全(心理健康)條例即日起適用於全州雇主。

該法規兌現了維州艾倫工黨政府保護維州職場員工免受心理社會危害的承諾,明確要求雇主必須像識別和控制物理危害一樣,識別並管控心理社會危害風險。

報告指出,欺淩、性騷擾、攻擊或暴力行為、創傷事件或內容暴露等心理社會危害,仍在維州職場造成嚴重傷害。在許多情況下,心理傷害還可能導致更長的停工期。上財年,僅42%的心理傷害員工能在六個月內復工,而身體傷害員工的同期復工率達75%。

此次修訂將與澳洲其他州和領地的法規保持一致,明確了雇主確保工作環境安全且無健康風險(包括心理健康風險)的現有法律義務。

配套合規指南也為雇主提供了履行法規義務的實用指引。雇主還將獲得多種工具和資源支持,包括可選用的預防計畫範本以指導風險管理流程。

該法規制定過程中廣泛徵詢了利益相關方意見,涵蓋雇主及工會代表、商業團體、多元文化組織及宣導團體。

有關心理健康及支持資源的更多資訊,請訪問:www.worksafe.vic.gov.au/psychological-health

卡羅爾說,維州勞動者不應在工作中面臨心理健康風險,為此我們採取行動,確保雇主理解識別危害與控制風險的必要性,新規明確要求雇主必須採取切實措施預防心理社會風險,保障員工免受身心傷害。

心理健康廳長斯蒂特說,新規向所有雇主明確傳達:他們有責任為員工提供安全且心理健康的工作環境,杜絕心理傷害。(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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