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悉尼訊】新州工黨政府正採取行動,確保民眾能安心出入禮拜場所,不會遭到阻攔、騷擾或恐嚇。新州政府18日在州議會提交修訂法案,重申警方有權對妨礙他人進出宗教場所的抗議者發出離場指示。
近期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影響警方相關「驅離權」,引發外界關注。不過,此裁決並未改變現行法律下,任何人若蓄意阻擋、妨礙、騷擾、恐嚇或威脅試圖進入宗教場所者,仍屬刑事罪行。政府表示,修例旨在確保警方可持續使用必要權力,保障民眾安全地進入教堂、猶太會堂、寺廟及清真寺。法案亦強調在維護社區安全與保障政治表達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並與政府近期針對仇恨、恐嚇及騷擾行為的立法措施相互配合。新州律政廳長Michael Daley說,任何人僅因前往教堂、猶太會堂、寺廟或清真寺而遭到騷擾或恐嚇都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我們要確保新州警隊保留適當的驅離權,這項修訂在保障社區與維護抗議權利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分享 / Sha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