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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金炒股案 前官員游迺文重判9年

【本報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遭控與時任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等人,涉嫌操控勞動基金,炒作遠東百貨持股。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游迺文等人,12人皆否認罪嫌。昨日一審宣判,游迺文涉嫌間接操縱股價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唐楚烈判刑8年,其餘寶佳公司高層、代操投信人員最重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寶佳集團在108年5月間買進18萬張遠百股票,隔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時期,寶佳開始大量出脫股票,但賣出數量不如預期,因此找上在勞金局操盤勞動基金的游迺文幫忙。
游在接受1頓要價6萬元的高檔私廚料理後,要求統一、群益、復華等配合的代操券商,從109年7、8月間已高於市價行情的每股24.75元買進遠百股票,檢方統計,寶佳集團在游的幫助下,順出倒貨,已實現加上未實現獲利合計2億7016萬元,加上炒股獲利1億8000萬餘元,獲利總計約4.5億元。
去年2月8日,台北地檢署將游迺文、唐楚烈等12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且建請對游迺文求處重刑,12名被告均否認罪刑,偵訊期間多人遭羈押,移審後陸續交保,唐楚烈最終1000萬元交保,而游迺文也在去年8月獲500萬元交保,北院今審結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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