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用其個人的國際人脈,及透過「重光團隊」,勾結外國勢力,極力遊說多個國家的議會等,向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同時又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抗爭,及鼓吹制裁,被控以2項《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煽動罪,案件自2023年12月開審,經156天審訊,15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罪成,並指黎是案中主腦,黎得知結果後表現平靜。
法庭把求情定在1月12日,需時4天,會就判刑盡早訂下日期。判辭長達855頁,法官指,黎的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他們認為黎的助手Mark simon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安排與華盛頓官員會面,又形容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在美遊走,為黎爭取支持。法官認為值得留意的是,黎相信助手在美國有多大影響力,可從助手替黎安排美國行程,並能安排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來港等。此外,法官亦認為黎有串謀「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等,請求外國制裁,亦認為黎知道李宇軒與英國保守黨成員成立「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下稱:IPAC),以商討對華政策,亦知其成立的目的,黎收到相關資料,就「攬炒巴」劉祖廸加入IPAC,及在蘋果日報有大篇幅報道等,肯定黎對此知情。至2020年5月,《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講及因《國安法》將實施,黎因此發出「一人一信」運動,壹傳媒時任行行總裁張劍虹亦指,黎希望美國總統對中國實施制裁。法官指,國安法生效前後,黎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要是犠牲中國和香港的人的利益。法庭在分析共謀者證供時,知道他們有動機說謊,因此法庭有很細心地看有無文件支持他們證供,而案中有充足證據,他們經過辯方深入盤問,證供亦沒有動搖。最後裁定黎及蘋果日報的3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本案是首宗《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根據《國安法》,相關控罪罪成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今天早上法院大樓外保安明顯加強,停泊多輛警車及裝甲車「劍齒虎」,大批警員在附近戒備,亦出動警犬巡邏,截查駛經法院的車輛。有市民排隊輪候旁聽,司法機構將安排正庭及延伸庭合共507個公眾席,以及116個記者席。本案前年12月開審,多名時任《蘋果日報》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法庭去年7月裁定表證成立後,黎智英親自出庭作供,控辯雙方最終在今年8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審訊歷時156日。分享 / Sha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