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訊】陸配劉振亞(網名亞亞)涉及武統言論被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返陸後接受媒體訪問再表態「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陸委會直言,類似言論恐將影響她後續申請來台。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6日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劉振亞返陸後接受人民日報轄下「環球人物網」專訪。她於專訪中提到,在台灣受到政治迫害,被要求限期離境。她還說,「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台獨死路一條,祖國統一勢不可擋」。梁文傑表示,劉振亞所發表的言論將會是其將來再申請進入台灣的考慮,不要當作台灣政府會以「沒事」看待,她的類似言論將會是其未來申請來台灣的准駁考量因素。移民署近期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6日上午於例行記者會指稱,要求陸配補件是升高兩岸對立、撕裂台灣社會。梁文傑回應,要求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是依法行政,依據現有法律規定,倘若同時具備台灣、大陸身分,一旦被檢舉,可以立即註銷台灣身分;現在提供補件做法,原因正是不樂見直接註銷台灣身分的情況。梁文傑強調,要求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是為了避免原陸籍人士莫名其妙地被檢舉、莫名其妙地被取消台灣身分,這是為了讓想留在台灣的人可以留下來,絕對不是升高兩岸對立,政府對於想要留在台灣的人予以最大的寬容。另一方面,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表示,有些案例有台胞證,不過也拿不出喪失原籍證明,所以台胞證沒有辦法當作替代證明文件。移民署要求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實務上部分當事人難以赴陸取得相關證明,民團建議,可以利用台胞證等證件做為替代文件,因為在大陸地區出生者,辦理台胞證時必須附上大陸戶口註銷證明或無設籍公證書影本。梁文傑回應,有些意見建議利用台胞證做為同等效力文件,替代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過往這個方法可行;不過現在有許多案例是有台灣身分、也有大陸身分、也拿得出台胞證,所以持有台胞證不等於沒有大陸身分。梁文傑表示,過往一段時間,台胞證確實可以用於兩岸單一戶籍制度佐證,不過中共為了搞兩岸融合,刻意混淆兩岸人民身分,尤其是在中國大陸福建省,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將台胞證視作喪失原籍證明可替代文件。梁文傑強調,兩岸民眾依法僅能擁有單一身分,對於難以補件喪失原籍證明者,政府另外提供「具結」或「延期辦理」等暫行替代措施;不過當事人若是確實具有中國大陸身分,在未放棄前,依法不能保有中華民國公民完整權利,也將有所限制或禁止(例如任職軍公教、登記為公職候選人等)。分享 / Sh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