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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撤銷上訴 代表律師未知原因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因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3名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囚9年,停牌10年。他早前就定罪和刑期上訴,其後法援署改派另一間律師事務所。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唐英傑於去年12月13日放棄上訴許可申請,並不會就案件其他細節評論;一直代表唐的律師亦確認此事,惟不知唐英傑放棄上訴的原因。
正就兩罪服刑的唐英傑,去年11月26日到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法律指示,獲安排今年3月22至23日上訴聆訊,昨日司法機構網站顯示,該案沒有排期聆訊。
由案件原審階段一直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回覆記者查詢指出,上月收到唐英傑由獄中發出的文件,表明撤銷上訴,惟不知他放棄上訴的原因。當時法律團隊已完成上訴的初步準備工作,未曾料到他會撤銷申請。
郭兆銘續稱,自11月到庭作法律指示後,便沒再與唐或其家人聯絡,他亦不便透露當日與唐的對話,僅稱當時認為上訴會繼續,重申唐英傑有權決定撤銷上訴,自己不能評論他的做法。記者向杜偉強律師事務所查詢唐英傑是否放棄上訴、撤銷覆核是否出於不信任法律團隊等,截稿前不獲回覆。
唐英傑經15日審訊,去年7月30日在高等法院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囚9年。案件原審時經法援署委聘伍展邦律師行,在案件上訴階段,法援署改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處理。3名辯方大律師中,大律師劉偉聰不獲留任,改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陳碧琪則繼續代表唐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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