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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斐濟人上訴獲難民簽證 仲裁庭稱悔罪再犯風險極低

【本報悉尼訊】一名在Grindr約會時「偷摘避孕套」實施強奸的斐濟男子MPGJ,在仲裁庭認定其「深感懊悔」後,成功獲得澳洲難民簽證申請。

MPGJ有誌成為護士,2022年首次來澳後曾三次返回斐濟,其保護簽證申請去年9月被移民部長駁回,部長認可其若被遣返將面臨「遭受傷害風險」,但以品行問題拒絕。MPGJ向行政審查仲裁庭(ART)上訴,近日,仲裁庭推翻部長決定,理由是允許申請人留澳,其再次犯罪風險極小或幾乎不存在,未違反品行測試標準,無足夠證據支持其留澳有再次犯罪可能。

去年7月,MPGJ在新州地方法院被判犯有未經同意性交罪,判處三年社區矯正令(CCO)。2023年7月,他與斐濟異地伴侶分手後,通過Grindr聯系受害者,駕車至悉尼健身房見面後,在受害者車內發生性關係。受害者要求其使用避孕套,但MPGJ在性交過程中摘下並在受害者體內射精。

「偷摘避孕套」於2022年在新州被定為刑事犯罪,受害者報案後,MPGJ於2023年9月被捕,他向警方表示當時精神仿佛不在,本無意造成傷害,為摘下避孕套道歉。

量刑法官認可犯罪行為是「臨時起意」「持續時間不長」「並不老練」,無證據表明受害者有長期身體傷害或醫療並發症,但也認可該罪行侵犯了受害者個人尊嚴。

MPGJ在澳留學時先做清潔工,後在養老院工作,被定罪前被拘留300多天。學生簽證去年5月到期,之後成為非法滯留者,2024年8月獲釋後被送往移民拘留中心,申請過橋簽證和保護簽證均被拒,9月申請對拒絕保護簽證決定復審。

ART一般成員埃文斯認為,MPGJ表明犯罪非本性,深感懊悔,在監獄工作獲好評,還寄錢給家人,也向家人坦誠性取向和犯罪行為,表明他在與身邊的人建立更成熟、更親密的關係方面取得了顯著進步,同時申請人也堅定地專注於未來和自己充滿熱情的事業。

行政審查仲裁庭去年成立,取代行政上訴仲裁庭(AAT),今年7月,仲裁庭裁定一名黎巴嫩被定罪兒童性侵者獲難民簽證,理由是「再犯風險低且對澳洲社區有貢獻」。9月,仲裁庭認定一名中國籍毒販可憑過橋簽證留澳,理由是「遣返會給她的男友及其母親造成困難」。(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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