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坎培拉訊】內政部「先行動、後核查」工作文化導致工作出現重複錯誤。
聯邦監察專員在一份報告中披露,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該部門錯誤拘留11人,含一澳洲公民和一被拘一年半才獲釋的人,多數案件官員未自行判斷拘留合理性。
報告稱,遵循現有政策,90%案件可避免,同樣錯誤(包括記錄不全、未核查矛盾資訊)此前就出現過,但是仍未得到糾正,還有人因無效簽證拒簽信被拘一周,與2018年一男子因同樣錯誤被拘四年如出一轍。
報告稱,自2005年進行監測以來,相同類型錯誤致錯誤拘留,且內政部未改善處理方式,未提供補救、道歉或經濟補償。
按照規定,移民拘留所工作人員可依法拘留「知悉或合理懷疑」為非法移民者,對此,監察專員指出,懷疑錯誤且被拘者獲釋即屬錯誤拘留。
報告還指出,數據表明2007年首次發現的疏忽文化或仍然存在,81%案件中工作人員未承擔形成合理懷疑的責任。
監察專員定期審查錯誤拘留案件,部分原因在於阿爾瓦雷斯(Vivian Alvarez)的案例。
這位菲律賓出生的澳洲公民於2001年因掉入下水道後被送入醫院而被驅逐出境,她的前夫多年來一直在尋找她,她還出現在失蹤人員電視節目Without a Trace中。該部門於2003年通過多個渠道得知錯誤,但未採取任何行動。
阿爾瓦雷斯案直至2005年才公之於眾。
不過,雖然最新報告期錯誤拘留案激增82%,但近10年總體下降,多數拘留是在計劃中的行動中進行,這意味著工作人員應該有時間評估當事人的情況,並確定他們是否非法入境。
被誤拘者中位數拘留期是四天,但有人被拘長達一年半,還有澳洲公民因簽證問題兩次被拘才得以證明身份合法。
報告擔憂被誤拘者獲取資訊的情況,11人僅1人訴諸法律。
報告指出,許多被錯誤拘留的人很可能甚至不會考慮尋求訴訟,要么是因為他們不了解自己的權利,要么是因為他們只是慶幸被釋放,想要繼續他們的生活,在部門已經意識到自身所犯的錯誤及其保障措施失敗時,將尋求正義的責任推給被錯誤拘留的個人,這是不公平的。
報告提出三項建議,包括執法人員記錄懷疑理由、制定正式說明書解釋賠償權利,還稱部門政策應改革,要求道歉、認錯並補救。(王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