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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眾議院通過預防拘留法 被釋放高風險移民可再被拘

【本報坎培拉訊】6日晚,聯邦國會眾議院以68票對59票通過了預防性拘留法後,最近被釋放的被拘留移民將很快受到與高風險恐怖分子類似的管理措施。

這些法律是在高等法院裁定無限期移民拘留無效後實施的,該裁定導致近150名被拘留者被釋放。

根據法律規定,被釋放的在押人員如果被法院評估為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將被重新關押。拘留令的最長期限為三年,但將每年進行審查。

聯邦移民部長吉爾斯(Andrew Giles)表示,拘留措施是必要的。他告訴國會說,這就是高等法院判決的現實,政府並沒有選擇這樣做。這種情況是高等法院強加給國會的。預防性拘留制度將允許法院拘留最嚴重的罪犯中的最嚴重的罪犯。需要明確的是,這並不包括自高等法院判決以來釋放的所有被拘留者。

在近150名被拘留者中,據稱有4人再次犯罪。其中兩人是登記在冊的性犯罪者。6日逮捕了第四名最近獲釋的一名男子,此前一名45歲男子涉嫌違反簽證規定,從墨爾本機場偷走行李。

5日,33歲的Emran Dad因涉嫌與一名兒童聯繫且未披露社交媒體賬戶而被控違反向警方報告的義務。

預計法律將通過,法庭申請已經起草。

聯邦內政部長奧尼爾(Clare O’Neil)表示,為了確保澳洲人的安全,政府已經設置了層層保護措施。

她表示,在之前的法律被廢止後,新的法律將能夠經受住高等法院的挑戰。她說,澳洲社區的安全對我們來說至關重要。

兩位部長都沒有證實新法律將覆蓋多少人,也沒有證實有多少申請在起草中。

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對國會表示,不公佈拘留令的時間和數量的原因是以防這些案件受到偏見。

被拘留者的罪行也被保密,盡管吉爾斯先生之前告訴國會,這群人中有三名殺人犯和幾名性犯罪者。

反對派譴責政府沒有在法院判決下達後立即立法實施,因此罪犯也不會被釋放。

自由黨副領袖黎蘇珊(Sussan Ley)說,他們起初說我們不需要一個預防性拘留制度,或者我們不可能有一個預防性拘留制度,但內政部長接下來說,在我們建立這樣一個制度之前國會的人不要離開。這怎麼可能激發人們對社區安全的信心呢?

但律政部長戴輝斯(Mark Dreyfus)抨擊兩黨聯盟不了解高等法院判決的運作方式。

戴輝斯表示,政府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他說,任何延誤釋放都可能使聯邦和個別公務員面臨法律訴訟和損害賠償。

綠黨領袖班特(Adam Bandt)表示,有關法律是一場逐底競賽,因為盡管其中一些人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但許多人並沒有。(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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