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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消費者Trivago被重罰4470萬元

【本報悉尼訊】旅行預訂公司Trivago被聯邦法院法官裁定在酒店價格上故意誤導消費者,被罰款4,470萬元,外加誤導消費者產生的法律費用。

由於告訴消費者將向他們展示最便宜的價格,而實際上卻根據廣告商為每次點擊支付的費用,對酒店進行排名,Trivago在2020年被判有罪。

從2013年末到2018年年中,這些誤導性聲明在廣告和其自己的網站上出現超過400,000次。

Trivago發言人說,在法院做出初步判決後,Trivago已經對網站進行更改,雖然機構對今天的判決結果感到失望,但也希望把這件事拋在腦後,繼續幫助數百萬澳人找到好的住宿。

ACCC主席戈特利布表示,必須追究在線企業的責任,Trivago經常會比較同一家酒店的標準房和豪華房價格,消費者被誤導,以為他們得到了不錯的酒店房間價格,但是事實並非如此。Trivago的行為利用了消費者尋求最佳價格的願望,法院下令處以如此高額罰款反映了該機構行為的嚴重性,該處罰不僅是針對Trivago,也是向其他比較網站發出了一個強烈的威懾信息,提醒其提出建議時不得誤導消費者。

在周五的聯邦法院判決中,法官表示,該公司的違規行為已經給澳洲消費者造成了大約3000萬元的損失或損害,不是偶然行為,是故意行為,沒有證據表明Trivago向受影響的消費者支付了賠償金或做出任何其他形式的賠償。在他看來,需要進行巨額罰款。

法官說,Trivago早期的廣告有高度誤導性,其「最高位置」並非最便宜報價,但是近93%點擊進入「最高位置」的報價,Trivago從這些非最便宜的最高位置點擊中獲得了大約9200萬元的收入,而它在違規期間在澳洲獲得的總收入為1.78億元。如果客戶總是點擊最便宜的報價,Trivago將少賺 5300萬至5800萬元。與始終點擊最便宜的報價而不是Trivago提供的最高報價相比,消費者最終為酒店房間多支付了約3000萬元。Trivago提出的處罰金額不能反映違規行為的嚴重性。

Trivago的律師此前曾辯稱,1500萬的罰款已經足夠,而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則希望罰款9000萬元。

去年10月,代表ACCC的法官說,Trivago 的行為嚴重且影響深遠。Trivago根據支付的資金對搜索結果進行調整是其商業模式的核心,Trivago提供了一項事實上並沒有提供的服務,其提供給消費者的服務幾乎與其承諾相反。

法院獲悉,在大約13個月的時間裡,Trivago網站上的酒店房間搜索量就高達2.13億次。(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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