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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 證人爆有金主或會引入真槍

【本報訊】「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12月遊行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反恐條例》首案7人不認罪,高院進入第6日審訊。「屠龍小隊」隊長、認罪被告黃振強擔任控方證人作供,他供稱「屠龍小隊」於2019年8月25日正式成立,由Telegram「荃灣示威群組」演變而來,此前他亦在Telegram一個公開群組認識另一關鍵被告吳智鴻,對方透露擬引入真槍實彈、軍事訓練,其後相約「屠龍小隊」加入計劃。

報稱高級文憑畢業的黃振強作供指,他於2019年6月12日在朋友邀請下開始參與修例風波示威活動。而在整個修例風波中,他均在Telegram群組以「healer」作用戶名。7月21日發生元朗襲擊案,黃因而欲「全情投入」抗爭,翌日辭職。他在Telegram透過一名女教師認識「家長」,依靠主要為專業人士的律師、議員和記者取得金錢維持生計。

同年7月,黃振強在尖沙嘴示威「衝緊」時認識被告嚴文謙,兩人志同道合,對方邀請黃加入荃灣示威的Telegram群組。黃稱,8月初荃灣有示威者遭黑社會斬至皮開肉綻,警方與黑社會被指互相勾結,同月25日荃葵青遊行,警方出動水炮車,黃等示威者「殺入二陂坊」,「裝修」由黑社會「睇場」的店舖,情况一發不可收拾,無辜店舖亦受牽連,並有「真、假記者」幫忙單擋,事件引來迴響及令他們莫名興奮,在「勝利冲昏頭腦」下成立「屠龍小隊」,意思是可擊敗警方。

黃振強講述屠龍小隊由他肩任隊長,因他比仍在學的成員較有財力,且熱心示威事務,他曾自掏5萬元作膳食、購買裝備及車馬費。接下來小隊「精英化」隊伍,勸退經常遲到、體型瘦弱者和女性成員,由約30人減至約10人,他們另開名為「滅龍」等Tg群組溝通。黃在庭上逐一指出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和李家田的Tg帳號,稱他們屬於小隊及相關群組成員

約於9月,屠龍小隊在示威行動以衝擊警方防線為目標,黃振強和隊中軍師部署投擲汽油彈的位置,安排運送汽油彈及安全屋,事前黃負責告知隊員,行動當日他帶領更換全黑裝束的隊員取得汽油彈,以增加警方蒐證難度。黃振強稱,當時幾乎每次示威都會用上汽油彈,隊員均用過汽油彈。

同月起,屠龍小隊與吳智鴻團隊及其他勇武派接洽,例如到西貢試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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