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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記協入稟覆核車牌查冊新安排

【本報訊】運輸署因應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一案,今年1月起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眾利益等。記協5日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表示截至3月底,沒有傳媒申請查冊成功,署方亦要求記者回答大量問題,嚴重影響新聞自由,與「蔡玉玲案」的判決有衝突。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本案源於署方今年1月5日公布《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指引》,若查冊用途不符買賣車輛等7項指明用途,便屬例外情况,須書面申請。記協要求法庭頒令指引不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的新聞自由,屬越權或違憲,並要求法庭下令署方須迅速及在合理時間內,決定基於合法新聞用途的查冊申請。

記協在入稟狀表示,新查冊安排下,傳媒查冊要先說明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並呈交書面陳述,署方審批不設時間表。目前沒有一間傳媒申請查冊成功或者完成審批,記協質疑程序緩慢,屬不當拖延。此外,署方要求記者披露偵查新聞的詳細資料,顯示對新聞業角色的誤解,亦忽視新聞報道的時間性,對新聞自由施加不合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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