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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原副行長范一飛認受賄3.86億餘元

【本報訊】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受賄案一審18日在湖北省黃岡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范一飛被控受賄3.86億餘元人民幣,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根據黃岡市檢察院起訴書,被告范一飛受賄始於1993年擔任原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時,之後,他在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銀行任職時,持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期間曾任建行副行長、中投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央行副行長等高級職務。

范一飛在金融系統工作近40年,受賄年期長達近30年。2022年11月,官方通報范一飛在任上被查,成為中共二十大後「落馬」的首名副省部級官員。今年1月央視播出的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披露,范一飛不直接收錢,而是由弟弟范侃經營的一家投資公司,通過「紙面投資」行賄者設立的「項目」、「金融產品」獲取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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